2008年8月15日 星期五

常常聽人家在說混搭,混搭的由來是英文的mix and match,把各式原本看起來可能不一定搭配得起來的元素給混合互搭在一起,就叫做混搭,在時尚流行上被一些設計師給發揚光大出來,不過我認為混搭風格發揮得最棒的還是街頭上的路人,我也堅信這個風格應該是源自於街頭,不論是在倫敦或是東京又或是巴黎的街頭,總是可以欣賞到源源不絕的路人的創意,真的是非常賞心悅目的一件事情呀。




Chanel包包與個性化的環保包的結合,還有那一件很古老的外套。





迷彩軍外套與設計型洋裝的搭配,還有那一雙讓人不能忽視的高質感高跟鞋。





顏色的多元原來是那麼活潑那麼美妙呀。





西裝外套與斑馬紋褲子的相遇。





WoodStock與個性女的結合。





花與卡其褲的奇妙搭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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